问题 | 没收到钱但是已经写了收据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收款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受理收款业务,查看收款依据是否齐备。 (2)、审核现金来源是否合理合法。 (3)、当面清点现金,做到收付两清,一笔一清。 (4)、开具收款凭据,并在收款凭据和收款依据上加盖“现金收讫”印鉴。 (5)、根据收款收据记账联和收款依据,编制记账凭证。 (6)、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写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写了欠条不还钱,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具体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和付款凭证等。 立案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胜诉判决作出后,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租客已经搬走但是没交物业费怎么办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由租客交物业费,租客是没有义务交物业费的,需要由业主自行缴纳。租赁双方约定了由租房一方交物业费,但是租客搬走故意不交的,该物业费也应当由出租人补交,业主对于物业费是负有连带交纳责任的,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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