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交易收费项目和标准为:房屋销售按照交易总价的百分之二点五进行收取。新建的商品房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进行缴纳,其中一半需要由双方一起承担。生产经营性住房的租金要按照年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十进行缴纳,非生产经营性住房的租金要按照年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进行缴纳,双方各承担租金总额的一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