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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新设合并需提交哪些资料
释义
    办理新设合并须提交资料:设立登记申请书;合并双方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并协议;合并双方各自的审计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新设公司的验资报告;新设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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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