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行的。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的由上可以得知驾驶机动车逆行,扣三分,罚款200元。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话就要扣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一款第七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第三条第一款第九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