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该规定表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该保障其诉讼权利,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且要求相关人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 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