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采购合同由谁拟订没有规定,只要内容合法合理体现公平,由一方或共同拟订均可。合同内容必须具体载明货物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货款结算方式、特殊情况的处理及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以便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