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死刑辩护律师在撤回辩护时,需要提前通知法庭并征得被辩护人同意。如果未经法庭同意擅自撤回辩护,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书面通知法庭,并征得被辩护人的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行使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撤回辩护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律师协会规定的程序,并经当事人同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在书面上通知被辩护人和法庭,并征得被辩护人的同意。对于未经法庭同意擅自撤回辩护的,应当依法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在撤回辩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书面通知法庭,并征得被辩护人的同意。对于未经法庭同意擅自撤回辩护的,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