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一张身份证要多久才能拿到 |
释义 | 办一张身份证要能拿到的时间如下: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交通便利的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或通过公安机关网站查询进度,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7至15日。 身份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1、准备材料:准备好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同时需要提供一张近期的正面免冠照片; 2、填写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填写身份证申请表,并进行信息核对; 3、照相:在现场进行拍照,一般是在公安局的摄影室内进行; 4、签名:在身份证上签字确认个人信息正确无误; 5、缴费:缴纳身份证制作费用,一般是20元左右; 6、制作身份证: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信息的审核、制作、核验等工作,制作完成后会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 7、领取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身份证,领取时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制证通知单。 综上所述,身份证到达受理点并不意味着申请人的身份证已经重新制作完成,申请人仍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前往受理点领取身份证。同时,在领取身份证时,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问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们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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