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较少、经营条件简单,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场所的使用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面积等。申请小餐饮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排放、防蝇、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各功能区布局合理,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程中产生交叉污染;(四)具有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毒措施;(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小餐饮许可证需要持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等材料到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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