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协议中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某仲裁机构仲裁,是否意味着一方可以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协议中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某仲裁机构仲裁,是否意味着一方可以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双方约定由仲裁机构解决纠纷,那么就去仲裁机构吧。仲裁一般比较高效快捷,也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生效的仲裁结果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按照约定写的是“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然也可以不去。合同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有仲裁协议,合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审理。但是如果一方选择去法院起诉的话,依照协议会被认定双方约定为仲裁解决,如果对方答辩时提出不同意诉讼解决,就有可能会被驳回起诉。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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