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d级危房鉴定标准。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具体鉴定标准如下:1、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和不稳定滑移,连续2个月沉降大于2mm/月,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等;2、砌体结构受压墙受力方向,有大于2mm的缝隙等;3、木结构构件有严重缺陷,主梁产生大的挠度等;4、混凝土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等。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