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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承租人可以由他人入住吗
释义
    房屋承租人一般可以让其他人入住。不过有的租赁房产在合同中有说明除了原本的租客是不能由其他人住进来的,这个要和房东协商。
    一、房屋租赁中哪些情况可以扣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那么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2、租客没有定期上交租金。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房东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3、租客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的物品。租客在这个租房期间应该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者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租客原因导致物品损害的毁损的,那么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原状或者是向房东进行赔偿。
    二、租房乙方单方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出现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权利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比如,租房期限未到期,房东提前不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没有效
    经原房东同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
    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和地址应在双方的情况合同中注明;
    2、住房的具体位置,说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个房间的道路;住房面积;住房装修,简要说明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卫生间装修等;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家庭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他人合住;住房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用于办公室等其他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支付方式;
    6、住房维修责任;
    7、承租人应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协议;
    9、违约责任;
    10、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在租赁过程中有必要改变上述条款,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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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6: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