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相互保计划的条款,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存在对精神疾病的介入或预防计划。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的范围、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准、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免赔额、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金给付方式和期限、解决保险事故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2.《相互保计划条例》第十五条:相互保计划的用途为保障会员经济利益,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等,但具体保障内容及标准以相互保计划条款为准。 3.《相互保计划条款》目前并未对精神疾病进行特别约定。 综上所述,目前相互保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对精神疾病的介入或预防计划。如有需要,建议会员在选择相互保计划前,仔细查看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