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什么原则 |
释义 |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几方面,首先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而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因此只有满足上述几个构成要件,才可以认定为此罪,并进行处罚。 二、文物司法鉴定范围有哪些 文物司法鉴定范围有: 1、不可移动文物鉴定: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石窟寺、古石刻、古墓葬、古壁画、纪念馆等; 2、可移动文物鉴定:陶瓷、金银、铜等金属、玉石、漆器、玻璃器皿、雕塑、家具、书画、碑贴、拓片、图书、文献、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品等;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3、国家文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物品鉴定。 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怎么处罚 新刑法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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