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超员百分之二十的处理情况如下: 1、超员20%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2、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扣分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驾驶资格; 3、驾驶其他载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一次记6分,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员应当按照处罚通知书的规定,及时处理罚款和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