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单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保单的内容主要有五大类,即声明事项、保险事项、除外事项、条件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其他事项包含解决争议的途径、保单失效等问题,下面是对这五大类保单的介绍。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声明事项 即将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资料列载于保险合同之内,作为保险人承保危险的依据。如被保险人的姓名与地址,保险标的名称、坐落地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已缴保费数额,被保险人对有关危险所作的保证或承诺事项。 2、保险事项 即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3、除外事项 即将保险人的责任加以适当的修改或限制,保险人对除外不保的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4、条件事项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享受权利所需履行的义务,如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责任,申请索赔的时效,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保单内容的变更、转让、取消,以及赔偿选择等。 5、其他事项 如解决争议的条款,时效条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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