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30年前的出生证明补办解决方法: 1、出生证如果出现丢失或是被偷等情况,是要去相关部门重新补一份。父母要先去原先办理出生证的单位索取出生医学记录证明等相关资料,然后向所在地县或区级以上的卫生部门请求重新补一份。在卫生部门接收申请后,经过核查,证明情况是真实的,就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盖公章; 2、如果在没有申报户口前丢失出生证明的,要去相关单位补出生证明的正页和副页;如果已经申请过后再丢失的,只要补出生证明正页; 3、补发出生证必须要向相关单位提供一份材料,这份材料是由监护人提供的亲子关系说明;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医院提供的接生情况的证明。双亲或是监护人,其中一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等政府单位提供的证明文件;双亲或是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材料。 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