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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哪些情况不可行
释义
    离婚协议的适用情形、内容和公证所需材料:离婚协议不适用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离婚协议一般包括登记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住房解决和经济帮助等内容。离婚协议公证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财产证明、协议书及清单等材料。离婚方式的选择应结合实际情况,不宜仅考虑快捷性,以确保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分析
    一、不适合协议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1、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一致的;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4、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这也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而不能简单的图哪种方式快捷就采取这样的方式,这只会让自己无法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达不到离婚的目的。
    三、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结语
    离婚协议的适用情形多种多样,包括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不一致、一方要求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当事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离婚协议一般涵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权债务、住房问题解决方案以及经济帮助等内容。离婚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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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0: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