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国家批准第五批次新设的六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2019〕72号》 一、同意设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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