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查询对方有没有给我开增值税发票 |
释义 | 查询对方有没有开增值税发票可以在增值税进项选勾平台查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结果查询方法步骤如下: 1、点击抵扣勾选,再点击抵扣勾选统计; 2、之后点击统计查询; 3、进入发票统计界面,在页面下方,会有一个勾选确认的统计表。如果统计表有显示出自己勾选的份数金额,就说明发票勾选确认已经完成了; 4、除了查看确认统计表,也可以进入首页查询,点击首页; 5、返回到首页,如果有弹出对应的发票份数、税额,就说明已经勾选确认成功了; 6、不过最好的方法,是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进入增值税申报,点击申报; 7、进入申报填写界面,点击一键读入; 8、进项发票后面显示出份额,税额,和自己勾选确认的份数金额相同,就说明已经勾选确认完成了,之后进行申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