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二、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提供要保全财产的信息 3、法院会要求提供担保备注:起诉离婚前需要注意什么 1、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对方拿走。 2、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这都是在离婚诉讼中需要用到的证据,拿到这些,不至于使自己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离婚诉讼有关的证据。离婚诉讼不同于其它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证据的取得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收集和积累,这对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的要求。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证据取得方面,在律师的指导下,尽早着手准备。 4、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准备好材料以后,就可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