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几个月
释义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视情况而定:
    1、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或一个半月;
    2、而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的情形如下: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
    2、发回重审的:
    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视情况而定,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或一个半月;而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