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为送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代为送检的意思是指,意思帮别人把某产品或报告送到相关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复效。送检的意思是送交有关方面检查。复效是因为没有交保费而保险效力终止,重新补交保费后,恢复保险效力。可以享受代为送检一次就是保险合同因为没有交保费而效力终止,因重新补交保费而恢复保险效力因复效是不限次数的,最近一次的复效亦称为最后一次复效。车险代为送检服务是投保车险之后,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所提供一项免费服务。即保险公司可以代车主在车辆需要进行年检时,由保险公司将车辆送往车管所进行检验。但是车辆代位送检时所产生的检验费用仍然由被保险人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 一、保险检车怎么用? 1、车险代为送检服务是投保车险之后,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所提供一项免费服务。即保险公司可以代车主在车辆需要进行年检时,由保险公司将车辆送往车管所进行检验。但是车辆代位送检时所产生的检验费用仍然由被保险人或车辆所有人承担。 2、机动车辆保险的赔偿方式一般为修复,但如果车辆重置价格比修理费用是便宜的话,保险公司很可能宣称这辆车全损。 3、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新车的购买价格或者是车辆投保当时的价值,但是使用中车辆有折旧,另外保险公司会设置绝对免赔额。 二、保险送检一次是什么意思? 1、保险公司送检一次就是保险公司把相关保险送交有关方面检查,可享代为送检一次就是保险合同因未交保费而效力终止,因重新补交保费而恢复保险效力因复效是不限次数的,最近一次的复效亦称为最后一次复效。 2.保险公司的代为送检服务,当需要安全技术检验时,保险公司或其受托人可以代为进行车辆送检。虽然规定很给力,但是例如故意行为、自然损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战争等,系统性风险、主险、附加险都不覆盖,属于除外责任。 3.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的主要类型为: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和专属保险公司。 代为送检是投保车险之后,保险公司为投保车辆所提供一项免费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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