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怎么开
释义
    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在公安的户政部门开具。
    身份证变更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提供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人口信息主项变更申请审查表》(16周岁以上申请主项变更提供)(原件1份)。
    身份证变更的程序如下:
    1、人口信息主项变更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变更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2、人口信息非主项变更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
    3、时限,主项变更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变更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变更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5: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