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调研结果发现,目前大学生短期支教现状果然不容乐观:近73%的大学生把支教当作一堂必修课来看待,但就是很难联系到愿意接受的学校;近62%的校长坦言先前支教的大学生给学校带来了些不良影响,致使他们不再信任大学生支教,不得不找借口来推脱;78%的受教学生为大学生哥哥姐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感到遗憾和苦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