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支教需要什么条件吗 |
释义 | 一、申请支教需要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需要达到二乙及以上,身体素质过硬,适应能力强,性格开朗,乐于助人,尊重支教所在地的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及团队意识,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二、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可参加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有本省组织的志愿者支教活动,其实就是各个省仿照团中央的西部计划而在本省实施的。 2,如果是应届毕业生还可以参加本校组织的研究生支教团活动 3,如果是在职的,可以参加团中央的“扶贫接力计划”一般是服务半年至两年 4,如果自己有一定的条件,也可以自己找个西部的贫困学校来去实现支教。 支教是指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 1-2 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支教通常参加有组织的计划是要报名审核的,例如西部计划,然后通过体检和培训后上岗,西部计划的项目办设在每个高校的团委。根据政策规定,2007年被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录取的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基层支教协议。比如陕西师范大学就出台配套政策:2007年的师范专业新生在享受免费的同时,有义务到国家约定的西部农村中小学任教3年。学生支教期间,可通过寒暑假回学校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期间便可拿到硕士文凭,也可在支教结束后继续深造;支教结束后,国家会提供专场招聘会,让毕业生选择自己的去向;另外,国家还考虑到了毕业生支教时的住房、结婚、生子等问题,也会陆续有相应的政策出台。 三、参加“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享受政策 1、是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2、是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是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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