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卡照片合格标准,具体如下: 1、参保人近期正面端坐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 2、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及反光区; 3、电子版照片尺寸为标准1寸,且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4、电子版照片文件大小:9K—20K,分辨率:358*441,格式JPG格式。按照要求,提交的电子照片格式为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六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