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组织开展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法院队伍、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更好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