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身卡合法,消费者与健身中心自服务合同订立之日起,消费者与健身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正式确立。消费者享有在健身中心使用场馆、得到专业指导的权利,健身中心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健身相关服务的义务。 终身卡是永久享受其会员权利的卡,一旦购买或者续费是不能退款的,但最终解释权归发卡人所有。消费者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要量力而行,保持冷静理性,避免一次性高额充值;缴费前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重点关注预付卡的金额、功能、适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 终身卡套路主要表现在: 1、巧立名目诱导办卡。健身房在促销活动或口头宣传时,对消费者表示“4980元即可办理终身卡”。但在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上,尽管显示预付卡名称叫“终身卡”,但实际上,真实的消费时间只有五年、八年或十年,误导消费者花钱办卡。 2、会员转卡自设门槛。溧阳一健身房近几年扩张经营,连续开了4家分店。但会员若因单位发生变动,想改到旗下其他连锁店消费时,被要求加收1000元才可转卡。 3、优惠活动避而不谈。当地一健身房在周年店庆时有打折促销活动,2980元即可办理健身卡,但销售人员对消费者秘而不宣,仍按4680元办卡。 4、服务质量只降不升。如事先不通知消费者,任意改变营业时间或闭店时间;健身器械损坏后不维修;临时插入暑期培训班,影响消费者正常健身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