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刑假释的意义初衷是什么 |
释义 | 减刑假释的意义初衷是为了教育和矫正犯罪人,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一、经济犯罪没交罚款能减刑吗 有履行能力的犯罪分子触犯经济罪的,不交罚款不能减刑,无履行能力但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 二、判刑五年能假释吗? 判刑五年能假释。获得假释的条件如下: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刑期短或者无拘留,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执行一半以上的原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上已经执行10刑期超过一年。因为只有在一定时期内执行刑罚,才能体现刑罚的严肃性,使犯罪分子不再通过教育转型危害社会; 3、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狱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确实改变了过去,改变了邪恶和善良。释放出狱后,不会重返旧业或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就是说,确实有悔改的表现,不会危害社会。 三、累犯适应减刑吗? 累犯适应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没有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仍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的,应当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