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股权下属公司增资流程是: 1、股东会对增资扩股提出决议; 2、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 3、股东会或董事会对增资扩股方案作出决议; 4、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就增资扩股事宜向上集团公司及上级国资委申报批准。 一、公司合并章程的修改程序是什么 公司合并章程的修改程序是:一是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二是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三是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四是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董事会的权利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一定可以担任董事会成员吗 股东可以担任董事会的成员,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