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领居住证指的是首次办理居住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居住证签注是指居住证到期后免去了换证的繁琐流程,改为每年签注一次即可。1、《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办理签注手续。2、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在本地合法居住证明和就业信息。投靠配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