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能发高温津贴吗 |
释义 | 一、高温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2016年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二、公务员能发高温津贴吗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据相关报道,已有28省明确高温补贴发放,并且部分地区上调。包括山东、陕西等地。去年,山东省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津贴从120元涨到了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从80元涨到了140元。这也是该省自2006年以来首次上调。陕西高温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另外,河北省也在去年指定了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根据该标准,从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5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1元。从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区的发放时间段为6到8月,而海南省的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从4月到10月。河北省因南北跨度长,气温差别大等原因,实行夏季高温补贴差别时长。其中,冬季取暖标准不超过4个月(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5月21日至8月31日执行;冬季取暖期标准超过4个月(不含4个月)的市、区、县(市),每年从6月11日至8月20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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