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锡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一、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将劳动者和推荐的就业单位信息录入就业服务补助模块,经劳动者个人确认,区人社部门核验、公示后,发放补贴。 二、补助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服务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或外地劳动者来锡首次就业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助;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补助。 三、补助条件 在无锡市区依法设立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向无锡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的分支机构。成功推荐服务是指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服务后,劳动者实现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推荐就业为劳务派遣用工的,不予补助。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年内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办理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期核验) 无锡市大学生就业社保申请 申请条件: 离校2年内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人员,按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申请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申请流程: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向街道(镇)人社部门申领,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创业-就业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模块中申请,街道(镇)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工作。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第五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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