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速10%以下需要去处理,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市交管局有关人员解释,对于既不记分、又不罚款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不处罚,而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具体办理流程为:驾驶人携带本人驾驶证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工作人员打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并把“警告”这个种类的行政处罚记录到当事人的驾驶证档案中。 一、驾驶证扣分所需材料: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二、驾驶证扣分的流程为: 1、准备好证件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持有人的行驶证,到交警部门违处大厅办理。 2、确认信息把行驶证和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违法记录确认。 3、交罚款确认是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而扣分只要未达到12分,在下一个周期就会重新恢复分数。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