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病肌无力本身不应该影响保险公司对其他人群的承保意愿,因为每个人的健康状况不同,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该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而不是将所有人一概而论。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的疾病或残疾情况而拒绝承保或取消保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的疾病或者残疾情况而拒绝承保或者取消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保险费率和承保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保险公司不得将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疾病或者残疾情况作为拒绝承保的理由,也不得因此提高保险费率。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不能因为被保险人患有重病肌无力等疾病而拒绝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