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休学需要医院的什么证明 |
释义 | 办休学需要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孩子办理休学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1、申请书:写明休学的原因和具体时间,需要家长签字或者监护人签字; 2、学校同意函:需要学校校长或教务处签字同意,同意学生休学。同时需要注明休学时间和学生休学期间的安排; 3、家庭经济状况证明:需要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家庭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等; 4、健康证明:需要提供学生的健康证明,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和疫苗注射情况等; 5、其他证明:如果休学原因与家庭变故、个人状况等有关,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成员死亡证明、行动不便证明等。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休学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综上所述,孩子办理休学需要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明材料,避免因证明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时间。办理休学需要一定的时间,家长需要提前规划好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安排。 【法律依据】: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条 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患有疾病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或因某种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学习而需要中断学习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必须离校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在下一学年新生报到前,按规定时间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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