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严重精神损害: (一)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死亡、残疾或者伤害的; (二)侵害其他人格、身份权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给受害人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因为侵权人的行为使受害人遭受医学上可证明的生理或精神损伤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