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可以是4人吗 |
释义 | 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 一、董事会成立程序 成立董事会有以下几项程序: 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董事会人数应当按照公司性质、公司规模来确定; 3、首次召开董事会时,应当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管; 4、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一公司有几个董事 不同类型公司的董事人数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三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是五至十九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三、监事会可以召开董事会吗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没有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是指董事会在职责范围内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和紧急事项而召开的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根据议题可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1、董事会定期会议是指由法律和公司章程确定的每年度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至于每一年度召开几次,由公司章程在法律确定的限度内自定。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公司法》未作具体限制,由公司章程确定。2、董事会临时会议是指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于必要时召开的、不定期的董事会会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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