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病人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还有病人病情的诊断证明,医生的治疗意见。 患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 用于办理“麻醉卡”的疾病证明及门诊病历。 2 患者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由患者亲属或监护人代办“麻醉卡”,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麻醉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1、诊断证明书(原主治医生开具并注明:建议使用口服类/或注射类麻醉药品止痛)。 2、患者户口页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 3、取药人(只能指定专人取药)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材料(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盖章,再到属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5、CT扫描诊断报告单或病理检查报告单(二者有一即可),可凭病人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在祥和楼17楼“病案科”(即档案室)打印。 6、挂号(徳馨楼一楼门诊大厅,挂“全科医疗科”号)。 7、医务部签字(奉天楼5楼)。 8、办卡(广慈楼二楼东头药库办公室)。 9、“麻卡”有效期为两个月,到期后必须重新换卡才能购药。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10、中途变更取药人、变更供药医院,或由口服、外用剂型变更为注射剂型,视同到期换卡。换卡所需资料及手续同首次办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六、《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