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死了,儿媳妇还有义务要养老吗 |
释义 | 妻子是没有赡养丈夫的父母的义务的,虽然在法律上是有规定,妻子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一旦男方死亡这种依附于婚姻关系的义务随之就会不存在,所以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不过可以选择赡养老人,大多数人都是出于孝心 以及良心等方面的原因考虑选择赡养。如果不承担的话,男方的父母也不能够要求其承担,但是在道德上,儿媳赡养公婆既是替配偶尽赡养义务,也是传承了我国尊敬老人的美德。 赡养人有以下的几种: 1、老人的子女才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要知道的是虽然有些可能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是还是需要向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赡养费的) 2、和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以及继女 3、对于有能力的孙子或者是孙女以及外孙、外孙女也应该承担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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