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身份证网上办理 |
释义 | 吉林市身份证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预订。申请人登录在线预约平台,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网上预约办理登记表》。 (2)公安局审计信息。公安局将审核在线预订信息。审核无误后,公安当局将通知预订平台上的预订人员确认处理时间和地点。 (3)证书制作。市公安局将申请人的认证信息上报省认证中心进行认证。 (4)证书领取。身份证申请人必须持户口簿和取证证明到受理公安领取。 备注:预约人收到公安当局的网上通知后,应根据预约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外地申请人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到公安当局指定的地点办理身份证,并支付制作身份证的费用。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满足户籍地为吉林省内、2年内办理过身份证、户籍信息未变动的基本条件。 2.“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功能只支持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两种情况。 “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功能流程 1.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吉林公安”,点击进入“微警务”。 2.在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吉林公安”,下载并安装。 3.在“热门应用”中进入“居民身份证补换领”功能。 4.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点击“我知道了”。 5.完成人脸识别核验。 6.系统将自动代入个人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7.填写身份证邮寄收取地址。 8.支付身份证制作工本费,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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