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补足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在企业工作并有实际工作表现,那么在被辞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性质、工资水平等因素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与雇主协商要求支付赔偿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工资单、社保缴纳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和工资水平。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赔偿金的支付。 总之,如果劳动者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被辞退后可以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但是要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自己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a h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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