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来阻挠索赔,例如拖延处理、拒绝赔付、要求提供过多证明文件等。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赔付成本,而不是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因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要了解维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不得无故拖延,应当在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期限内或者依据约定的标准理赔。未与被保险人约定期限或者标准的,应当在保险事故认定、赔偿调查完毕后十五日内给付。” 2.《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定保险金给付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保险人应当及时审核并支付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受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应当自审核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保险金。对超过上述期限未支付的,保险人应当按日支付迟延利息。”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理赔并支付保险金,同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因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断催促保险公司处理,如遇到阻挠可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