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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兼并流程有哪些
释义
    企业兼并的一般流程:
    1、拟定兼并协议;
    2、兼并各方股东会对合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兼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
    4、对提出要求的债权人的债权给予清偿或提供担保;
    5、公司资产、人员、机构进行整合;
    6、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进行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进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新成立的公司有债权债务吗
    新成立的公司只要不是经合并或者分立(无特殊约定)产生的,那么就不存在债权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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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3: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