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的工资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等。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属于工资吗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离职员工补偿金等。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二、离职后有补贴会被举报吗 离职后补贴不发可以举报,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拖欠补贴就是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三、已发放的工资可以倒扣回吗 已发放的工资是否可以倒扣回,要根据实际情情况来定。工资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已发放的工资存在这发多放的情况,那么单位可以要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