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女孩申请宅基地条件 |
释义 | 农村女孩申请宅基地条件是: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3、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4、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5、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6、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7、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用地面积按城市规划区内,人均20个平方米,一户最多100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人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为15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是什么: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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