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
释义 | (一)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 1、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2、公民的权利能力 (1)根据法律部门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 (2)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不同 3、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权利能力的范围则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决定,自法人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一、公民人民自然人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公民人民自然人法人的区别是法人是拟制的人,是一个组织。自然人是指能够呼吸,基于自然规律出生、死亡的人。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般情况下,法律关系主体通常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享有权利的一方被叫作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被叫作义务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权利能力。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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