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请您帮我看看合同有没有什么问题,然后我们是合作代理的合同? |
释义 | 合作合同一般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2、合作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合同应当公平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想让您帮我看看这份合同有没有什么问题? 查看合同有无问题的方式是:1、缔约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4、合同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我想让您帮我看一下合同? 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应注意明确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即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合同订立和履约时间、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合同形式;2、应当注意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即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真实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您好,我想请您提前解约租赁合同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时提前解除合同的,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协议书应该载明双方自愿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间、双方权利与义务等内容。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有没有,我想问一下直播合同的问题 直播合同具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双方是否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合同是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3、合同的内容是否包括工作内容、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4、双方是否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各执一份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好,你能帮我看看吗?我遇到了不平等的合同 不平等合同的处理方式为:当事人一方能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当事人需要就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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