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三改”即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方面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工业,使我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先进的工业国,使社会主义工业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有决定意义的领导力量; 另一方面,要求把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的私改造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